我国2004年修订的《土地管理法》(下文简称“旧法”)一直使用多年,直到近两年逐渐公布新《土地管理法》的修订草案,2019年8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新的《土地管理法》(下文简称“新法”),该法于2020年01月01日施行。
法律条文的修订,大家关心的当然是征收补偿这一块。作为一个互联网+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管理系统——科睿哲土地房屋征收综合管理平台,我们接到的咨询的电话,也有不少人咨询我们的软件能不能查看征收拆迁相关的法律条文等,答案当然是可以。
我们的软件也会实时地跟随相关法律条例的修订进行增减,当然作为一个可以把线下征收拆迁工作转移到线上的互联网+征收拆迁软件,科睿哲可以实现的功能远不止这些,但是从这些咨询里,不难看出人们对于征收补偿相关信息的关注,作为一个专注于征收拆迁互联网+化的软件,我们也有专门的律师和市场调研团队,今天我们就大家的咨询,采访了团队的律师和市场运营人员,为大家一解关于拆迁补偿的多个变化,让大家能从多个角度去认识理解征收补偿。
01
新《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
补偿部分:
土地补偿费用;安置补助费用;农村村民住宅补偿费用;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其他安置居住及就业问题。
补偿标准: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县级以上地方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由此我们可知,土地补偿费用、安置补助费用、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有法律的明确规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确定。而农村村民住宅补偿费用的补偿标准,仍然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02
新《土地管理法》实施近三个月以来,司法中,征地补偿标准到底存在哪些实际问题,本文将为大家分析其中的两个常见问题。
首先,关于区片综合地价。
新法弃用了“土地年产值倍数”的征地补偿计算方法,改为使用“区片综合地价”作为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主要依据。区片综合地价实质就是大家计算征地补偿款的标准。
那么到底什么是区片综合地价?去哪里查找这个数据?
简单说,就是各个省份经过分析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后,给这一区片土地定的价格。
(科睿哲青岛征收拆迁安置系统一览)
各个省的相关部门会在自己的网站上公布这些数据,使用科睿哲土地房屋征收综合管理平台的省市,就可以在APP或者登陆PC端进行查询。
第二,关于农村村民住宅补偿费用到底如何计算,标准是什么?
关于这部分补偿款,法律规定的不是很明确,因此实践中会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但是,可以依据新法的其他内容来间接摸索出相对符合规定的标准及计算方式。
比如新法第四十八条第四款规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那么村民住宅补偿费可以参考如下四个因素,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人口数量。
以上是本文为大家分析的新法在实际中关于征收拆迁补偿标准的相关问题。随着新法的实施,更多地区进行征收安置,科睿哲也会陆续在这些地方落地生根,地方的征收拆迁工作也能将线下的征收档案信息管理、签订协议及审批流程、安置费管理、到摸底建档、房源管理、数据报表、资金收支等征收安置工作全方面的转移到线上,征收安置进而能进入又快又好的互联网+征收安置阶段……